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会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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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公告

张贴日期 标题
台中第一高级中学差旅费核发要点修正
台中市立台中第一高级中等学校学生及团队参加校际比赛经费补助要点修正
行政院修正「政府支出凭证处理要点」
依据台中市政府及所属各机关学校小额采购作业要点第6点规定,采购应于事前奉准办理
依据台中市地方教育发展基金会计制度第129条规定,各有关人员办理收付款程序,均应注明经办时间,以明责任
教育部补助学校经费,办理计画变更之规定
宣导:出席费之支出规定
本市地方教育发展基金办理方式
本校改市立后之差旅费核支办法-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各项比赛之依据(106年01月01日起实施)
行政院105年3月3日院授主会财字第1051500053号函修正「支出凭证处理要点」,并修正名称为「政府支出凭证处理要点」(政府支出凭证处理要点、总说明及对照表请参阅附件)
有关手机票证搭乘台湾高速铁路取据之购票证明报支经费一案,请依行政院主计总处来函说明办理
行政院修正各机关派员参加国内各项训练或讲习费用补助要点(行政院院授主预字第1030103026号函修正)
国教署重申差旅费报支规定
国教署有关公立学校教职员工不得支领工作费通报
行政院修正「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行政院103年7月7日院授主预字第10301016999号函修正)(修正对照表附加档案)
教育部补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中华民国102年8月2日 台教会(三)字第1020105917B号令修正)及教育部补助及委办计画经费编列基准表(附加档案)
教育部补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修正对照表及教育部补助及委办计画经费编列基准表修正对照表(附加档案)
各机关(构)办理纸本电子发票报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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